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羽毛球运动协会
二、冠名单位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威海市体育服务中心山东国信文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羽毛球协会
四、协办单位山东康惠羽毛球俱乐部山东航空新之航传媒有限公司
五、比赛项目团体赛:第一男子双打(年龄相加需达到90周岁且每人年龄必须40周岁以上)、女子双打(每名运动员年龄须≥30周岁)、第二男子双打(每名运动员年龄须≥30周岁)、混合双打、男子单打。
六、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4日
地点:威海乒羽健身中心羽毛球馆
七、参赛资格
(一)比赛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山东省户籍或长期在山东省工作、生活的外地人。
1、山东省户籍选手凭借身份证报名。
2、在山东省就读的学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就读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即可报名参赛。
3、在山东省参加工作的外地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年以上社保卡原件报名参赛(双证缺一不可)或在当地购买房产的也可报名参赛需带房产证原件(房产证要与身份证一致)。
4、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上场前必须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省外运动员需带社保卡原件或房产证原件)。每场比赛前裁判员现场将进行查验,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赛。
(二)运动员比赛当天必须是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参赛运动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提供社保卡)参加比赛,不允许跨区或整队跨区报名参加比赛,在校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区或户口所在地区参赛,比赛前需同时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每一名运动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比赛,如违反以上规定取消该运动员前后两队全队参赛资格。
(三)参赛的男、女运动员均不得兼项,第一男子双打(年龄相加需达到90周岁且每人年龄必须40周岁以上)、混合双打、女子双打(每名运动员年龄须≥30周岁)、第二男子双打(每名运动员年龄须≥30周岁)、男子单打。
(四)以下选手不得报名:
1、所有在中国羽协、省级体校、市级体校注册的现役和退役羽毛球专业运动员(含原国家队、省队已退役但未注册运动员)。
2、参加过全国、省、直辖市级综合运动会(羽毛球项目)或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以上赛事(全运会羽毛球项目群众组除外)的选手。
3、参加过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甲组、乙组及以上级别比赛的选手。
4、获得过国家二级及以上羽毛球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运动员或教练员。
5、外籍及港澳台地区选手。
(五)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适合羽毛球运动。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者,不能参加此次比赛,如强行做出参加此次比赛的行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比赛期间出现身体或心理的任何意外伤害,均由运动员本人负责。主办单位、联赛组委会与承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比赛前需以参赛队为单位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一)后开始比赛。
八、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为比赛开始日期前五天。
(二)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进入“比赛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项目缴费---报名成功;咨询电话:19531111591 李老师
(三)每人限报一支队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有运动员跨地市重复比赛取消两支队伍所有成绩。
(四)各参赛队统一穿着向尚品牌运动T恤上场比赛。
(五)每队限报队员九至十一人,公示期结束后不可更改名单。
(六)报名费:30元/人,根据每队实际报名人数缴纳。凡是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每人赠送一件向尚品牌运动T恤。
(七)参赛人员自行购买保险,如发生意外主办方、联赛组委会与承办方将不承担任何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报名参赛并关注“山东国信文体”公众号,以便接收赛事相关信息。
(九)参加比赛运动员自行负担食宿、交通费用。
(十)城市分站赛,如报名不足十支队伍,则取消本站比赛。
九、比赛奖励办法
(一)分站赛奖励:第一名5000元现金、第二名2000元现金、第三名1500元现金、第4—8名各奖励700元现金。分站赛颁奖仪式每个参赛队伍必须到场80%以上人员(人员达不到80%队伍奖金不予发放)。第一名颁发晋级证,参加总决赛的队伍奖金全部在总决赛颁奖仪式之后发放。
(二)总决赛奖励:第一名20000元现金+16000元奖品(每人获得价值1600元山东省羽毛球运动协会推荐向尚羽毛球拍一支)、第二名10000元现金+12000元奖品(每人获得价值1200元山东省羽毛球运动协会推荐向尚羽毛球拍一支)、第三名5000元现金+6000元奖品(每人获得价值600元专业羽毛球背包一个)、第四名5000元现金,并颁发奖杯和奖牌。参加总决赛的运动员每人赠送一件向尚品牌运动T恤(价值139元)。以上所有奖品均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发放。
(三)分站赛第一名奖金均在总决赛颁奖仪式之后发放(如不参加总决赛分站赛第一名奖金不予发放),所有参加总决赛的每支队伍必须保证80%以上队员到场参加完颁奖仪式,否则该队奖金不予发放。
(四)所有比赛奖金均为税前奖金。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以下规则中未明确的条款,参照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进行补充执行。
2.每轮比赛开始前(具体时间以大会广播为准),各领队须按组委会规定,到场地裁判组领取并填写比赛出场名单。出场名单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3.分站赛和总决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每局比赛采用15分每球得分制,不加分,决胜局8分交换场区;第二阶段淘汰赛每局比赛采用15分每球得分制,不加分,决胜局8分交换场区。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
4.各阶段比赛均采用五场三胜制:小组循环阶段需打满五场;淘汰赛阶段一方首先获得三场比赛胜利,该次团体赛即结束。
5.比赛的竞赛顺序及说明:第一场:第一男子双打(年龄相加需达到90周岁且每人年龄必须40周岁以上) ,第二场:混合双打,第三场:女子双打(每名运动员年龄须≥30周岁),第四场:第二男子双打(每名运动员年龄须≥30周岁),第五场:男子单打。
6.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0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如多名运动员迟到,导致本轮比赛无法进行的,则判该队本场弃权。
7.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按组委会安排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8.所有参赛队伍应执行赛事规程及组委会其他补充规定的相关条例,服从裁判判决。凡违反者,将受到警告、判罚违例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二)各阶段赛制
1.分站赛:赛前进行抽签分组,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决出各组前2名晋级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固定进位单淘汰赛制,决出第一名晋级总决赛。
2.总决赛:赛前领队会进行抽签分组,分为4个组,每组4支队伍,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固定进位单淘汰赛决出前四名。
3.其他方面
<1>如获得晋级资格的队伍无法参加总决赛,按照城市分站赛名次递补参赛队伍。
<2>参加总决赛的队伍,最多可更换两男一女并符合业余联赛分站赛参赛资格,也可以是参加当地分站赛的运动员。
<3>参加总决赛名次赛(1-4名)的任一队伍出现弃权,根据比赛需要,组委会根据总决赛上轮或之前轮次成绩选择递补或不递补参赛队。
<4>当地羽毛球运动协会举办的城市业余羽毛球联赛的冠军队伍可以代表该城市参加2024年山东省第九届业余羽毛球联赛总决赛。各城市赛比赛项目和参赛要求需和2024年山东省第九届业余羽毛球联赛一致。
十一、资格审查
(一)报名结束后自动进入为期一天的公示期,公示期后不再允许更换人员。
(二)有效申诉期:如各参赛队发现参赛人员资格问题,需要申诉的,务必在公示期内进行。公示期内各队相互监督,如有发现违规,需由发现人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查验核实后将取消其比赛资格。比赛现场不接受任何举报。
(三)比赛现场检查: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地人员必须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给予临场裁判员检查,有效证件的名字、号码必须与报名资料相符,证件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所用,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伪造证件,一经发现,不但取消全队所有比赛资格,必要时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二、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城市分站赛阶段的裁判长、编排长及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三)比赛中队伍及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四)为了保证比赛良好氛围,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于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及运动员,组委会有权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成绩的处罚。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联赛属于自愿性的羽毛球赛事,为羽毛球运动的爱好者们创造一个交流平台,各参赛队需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参与比赛。
(二)所有参赛代表队和个人需同意授权主办方及指定媒介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影像及其他个人资料,用于第九届业余羽毛球联赛相关推广和宣传。
(三)本次联赛组委会下设联赛工作组,除了由组委会决定的人员外,各个参赛球队的领队自动成为工作人员,在联赛组委会领导下共同组织比赛。
(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联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