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温暖过冬,缓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压力,不断增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近日,威海市民政局出台了《威海市困难老年人“温暖过冬”活动方案》(威民发〔2024〕28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困难老年人“温暖过冬”活动。
一、服务人群
第一类:优先服务人群。具有威海市户籍且居住在经开区内的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活动期内,该类服务人群入住有关养老机构,免收取暖费,其他费用按照不高于城乡特困标准收取。
第二类:延伸服务人群。具有威海市户籍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活动期内,该类服务人群入住有关养老机构,免收取暖费,其他费用参照城乡特困标准收取。
第三类:其他服务人群。其他确有生活困难的,家庭不具备供暖条件的,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活动期内,该类服务人群入住有关养老机构,免收取暖费。
二、活动开展时间
该活动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4月5日止,具体时间以经开区实际采暖期为准。
三、工作流程
凡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镇(街)对服务对象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上报区社会事业局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科,区社会事业局审核确定服务对象人群类别,由服务对象自由申请入住辖区内有关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后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