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阳光问政上线单位是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新颁布实施的《威海市城乡供水安全条例》进行了解读。
地方性法规《威海市城乡供水安全条例》已于2024年1月1号起开始施行。《条例》的制定弥补了威海市城乡供水安全方面的立法空白,对于加强城乡供水管理,保证城乡居民用水安全,促进威海市城乡供水事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玉刚介绍,《条例》共四十五条,分为总则、规划建设、供水设施安全、水质安全、供水安全保障和法律责任等七章。在供水设施安全方面,规定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供水单位查明地下供水设施情况。
《条例》对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界限和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城乡供水设施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及其以外的供水设施,由城乡供水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结算水表以内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
刘玉刚表示,在水质安全方面,明确了城乡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要求以及水质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应急处置措施;规定了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清洗消毒和水质监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