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出台《威海市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推动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促进绿色交通和冷链物流发展。
《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对象和条件,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威海市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的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标准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可享受每辆3.5万元的标准定额补贴。
根据要求,申请人需在补贴时限内向威海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威海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威海市公安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威海市财政局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请人。
《实施细则》还建立了绩效管理与监督机制,要求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和威海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做好绩效管理和监督工作,跟踪补贴资金安排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提高资金绩效。同时,各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Hi威海客户端记者 孙大伟 徐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