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贫困大病患者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11月27日,威海市慈善总会、威海市民政局出台《威海市202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市级列支200万元,重点救助全市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白血病、器官移植五类大病患者,每名患者最高救助标准为3万元。
《威海市202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救助对象为具有威海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的大病患者:
(一)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不含听力或言语残疾的一级残疾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病患者,不设起步线,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二)对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贫困家庭病患者,原则上对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的,按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三)对向全市各级慈善组织捐款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列入以上救助范围,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可在不超过其捐款总额的前提下,按最高20%的标准给予救助。
对低保、特困、一级残疾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病患者,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救助。
具体救助标准,由各区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慈善大病救助资金从市和各区市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其中,市级由威高集团捐助200万元,重点救助心脏病等五类大病患者,其余患者由各区市实行属地救助。
《威海市202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要求,慈善大病救助一方面要应助尽助,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全部得到救助。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救助金额。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要列入村(居)镇(街)政务公开范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区市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慈善大病救助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提出,实施慈善大病救助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摸清底数,规范操作。各区市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于2024年2月2日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向威海市慈善总会捐款的个人或其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因病住院治疗自负金额2万元以上且不符合《威海市202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中救助对象第(一)(二)类条件,可按照第(三)类人员申请,申请材料报送市慈善总会。
慈善大病救助是威海市系列慈善救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活动已连续开展了19年,累计支出4.33亿元,为10.39万人次遇困大病患者送去关爱与温暖。大病救助慈善项目多次荣获“山东慈善奖”“中华慈善奖”殊荣。近日,威海市慈善总会实施的“威助你·爱汇海”慈善助医项目入围《2022年度全国慈善会榜样宣传推荐活动名单》。
威海市慈善总会隋进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