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举办: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省大数据局、
省国家保密局、省密码管理局、省国家安全厅、省通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山东分中心
协办单位:威海市委网信办
网络诈骗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犯罪行为,给人们的生活及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化,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接触到网络,且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相对较低,更容易成为网络诈骗的目标,受到网络诈骗的侵害。
案例一:10岁的灵灵拿着妈妈的手机玩耍时,某APP好友给灵灵转发了一张图片,并称转发该图片到其他群即可获利200元。灵灵按照对方的要求操作后,对方发送了一张收款二维码,灵灵扫码向对方转账后,对方称因灵灵是未成年人转账,导致对方账户被封,要求灵灵按照要求继续转账。年幼的灵灵无法在此事件中分辨真伪,于是继续扫对方收款二维码陆续转账18笔,共计40108元。
案例二:11岁的方然非常喜欢明星范某,方然在网络上搜索喜欢的范某时,添加了自称是范某助理的人的联系方式。对方让方然给某公益账户转账后,称方然是未成年人导致其公司账户冻结,不解冻会追究方然的责任。此时,紧张、害怕的方然盲目的听信了对方的话,并按照对方的要求,通过其舅妈的云闪付给某商城转账,被骗33035元。
案例三:13岁的晓辉在玩手机时,在某直播上看到可以免费领取某游戏皮肤的视频,禁不住诱惑的晓辉迅速的添加了对方的QQ群。群内有人发送了一张微信二维码,声称添加微信可以领取游戏皮肤,晓辉添加了对方微信好友后开始和对方进行视频通话。对方通过视频指导晓辉用手机使用微信扫码支付28笔,共计被诈骗3106元。
针对未成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事件,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处在成长阶段的孩子不应被诈骗分子伤害利用,希望家长、老师多多关注孩子的动态,常态化正向沟通、交流、引导,避免孩子和家庭陷入此类骗局中。
警惕伸向未成年人的网络黑手,需要做到“四不轻信”和“两个保护”
1.不轻信任何宣传收费破解防沉迷系统的信息,不与陌生人私下交易,不随意进行转账、充值等操作。
2.不轻信“免费领取”“大额返利”等说辞,尤其是当对方提到转账时需提高警惕,及时告知父母以防受骗。
3.不轻信网络上所谓“无门槛”“高收益”的兼职广告,要求先付款后入职皆是骗局。
4.不轻信网络上故意搭讪的陌生人。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被拉入陌生群时应立即退群。
5.家长要看管好手机和个人账户,设置好开机和打开软件的密码,防止孩子使用自己手机转账付款。
6.家长和学校要加强教育和监护,提高未成年人防诈意识。引导孩子适度上网,提高孩子的自我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
再次提醒:紧绷防范之弦!远离诈骗之害!安全永远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