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案例类219号作品:网络安全在身边

网络安全在身边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我们的各行各业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网络不仅应用于我们的学习中,还应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给我们提供了方便。在学校,老师可以利用互联网上课,生动有趣的动画让学生热爱学习,对学习产生兴趣。相比于传统的教学,这种现代化的网络更方便快捷,各种图表,动画,音视频文件等展现的淋漓尽致。在商店里,网络应用也是非常广泛的,各种大屏幕以及电子监控设备,确实节省了人力,物力,为我们提供了很多方便。网络似乎成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拿我个人来说,平时遇到不会的问题,我会习惯性地拿出手机进行查找答案,就连做饭时也会看看小红书博主是怎样做的那么好吃,我们外出拍照时,利用网络技术美化图片,给我们不一样的美感。我们去一个不熟悉的地方,完全不用担心迷路,因为我们有导航,只要有网络信号,我们就可以根据导航辨别方向,去我们要去的地方。网络购物近几年更是发展迅速,不用出门就可送货上门,而且大部分产品都有运费险,给我们购物提供了保障,相比于线下购物,网上购物价格也是非常实惠,我们的选择性也非常大。

但是,如果网络把控不好,一样会给我们造成巨大的伤害,一些网络安全问题层出不穷。2020年2月,安徽铜陵市公安局铜官分局民警通过群众举报,发现辖区居民张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新湖家园有开出租车的一家三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严重,全家已送往合肥治疗,出租车号9986”的不实言论,后宗某将该信息转发至4个微信群。消息一经发布,迅速在网上扩散,对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张某、宗某的行为构成利用网络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市公安机关及时予以立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规定,对张某、宗某分别处以五百元罚款。这就是网络谣言的危害,大家通过微信,QQ,微博等传播,很容易造成社会舆论,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

案例二: 2019年4月,南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王某某为拓展公司在徐州地区业务,花费3000余元从网上购买徐州多个小区业主个人信息计3946条,后该王将购得的业主信息分发给员工用以推销装修装饰业务。徐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规定,对王某某予以罚款10万元。在这个案件中,王某窃取个人信息,给他人带来了干扰。我们日常生活中也不缺少此类案件,有些机构为了利益关系,把自己的客户信息卖给第三方,不经他人同意私自办理业务,促进客户消费,这都是不合法的。

现在正值暑假期间,很多高中生,大学生想利用暑假期间赚取生活费,帮家里减轻负担。当然,孩子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是毕竟他们年龄小,还不具备足够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听信网络传言所说的高薪工作,殊不知,他们已经被骗,有些是干起了传销,让你摆脱不了,随时有人监控,欺骗自己的亲戚,朋友,从此再也不能重返校园,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还有一些所谓的高薪工作,实际把孩子们骗到荒芜人烟的地方,没收手机,身份证等,让家里联系不上,贩卖人口,贩卖器官,这些种种案件我们听起来都觉得可怕。

网络是把双刃剑,用得好会给我们提供很大的方便,反之,如果沉迷于网络,不仅会影响我们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严重的还使我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各种游戏软件,娱乐软件,我们一定要抵制诱惑,绿色文明上网,趋利避害,做孩子们的榜样,而不是网络用语到处飞,抖音快手平台可以搜索我们想要的知识,产品,图片等,而且可以直播卖货,这都归功于网络的用处,但一定要有度,不要刷起视频停不下来,耽误我们的工作和学习,给我们造成了诸多不便。

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辩证地对待网络,减少以上案件的发生,真正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网络安全在身边,我们要呼吁身边人,共同成长,趋利避害,避免网络犯罪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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