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案例类205号作品

深入生活的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人们已经不陌生了,它是一种保护计算机、服务器、移动设备、电子系统、网络和数据免受恶意攻击的技术,这种技术也称为信息技术安全或电子信息安全

在我们的生活中,网络安全可以说无处不在,同样,攻击它来谋利的人数不胜数。但正所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正式施行,下面是两则常见的违反《网络安全法》的案例。

案例一:20198月,网警工作发现,宿迁某水闸管理局未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该管理局隶属水利部淮委沂沭泗局,是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工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其网络安全问题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宿迁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31条、第59条规定,对该水闸管理局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案例二:20206月,峄城分局根据市局网警支队移交线索,成功侦破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公安干警奔赴四川、广东、河北、湖北襄阳等地,抓获嫌疑人32人,一举捣毁跑分平台5个,扣押涉案手机51部、电脑42台。经查,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尹某、佘某、邓某等19人开发德胜等跑分平台,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

上述两则案例中案例一为不履行等级保护责任且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被责令整改,案例二中的犯罪嫌疑人更是已经通过非法入侵网络对人民群众产生了实质性危害。

不难看出,网络安全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社会生活中时常有人通过网络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其中的原理便是攻击者利用网络系统中存在的漏洞和安全缺陷,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网络中的硬件、软件及信息进行攻击的行为。其目的是破坏网络中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和不可抵赖性,削弱甚至造成网络的服务功能瘫痪。

其危害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

对个人的危害突出表现在:对知识产权的威胁,侵犯个人自由,侵犯医疗资料等个人信息,侵犯、破坏个人计算机系统中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对财产权进行侵犯,对E-mail系统进行破坏等等,影响人们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对企业的危害,主要针对企业受保护的财产、专有技术。对于金融界来讲,由于对伴随金融电子化发展而出现的计算机犯罪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相当一部分银行、证券等单位没有从管理制度、人员和技术上建立起相应的业务安全防范机制和措施,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对国家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是恐怖组织上网,大肆发布恐怖信息,渲染暴力活动;二是邪教组织上网,极力宣扬歧视,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理念,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煽动社会不满情绪以及暴力活动;三是西方敌对势力上网,传播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进行文化渗透、侵略。

相信大家已经对维护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有了初步了解。要想预防网络犯罪,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避免网络犯罪,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启用多因素身份验证,除了用户名和密码外,还可使用额外的身份验证手段,如手机验证码或指纹识别等;学会识别网络钓鱼邮件和恶意软件,不要点击可疑链接或下载来路不明的文件;及时安装软件和操作系统的更新,以修复安全漏洞,避免在不可信的网站或应用程序上泄露个人信息,仅在必要时提供个人信息,并仔细阅读隐私政策;选择安全可靠的浏览器,并安装和定期更新防病毒软件;定期备份重要的个人数据和文件,以防止数据丢失或被勒索软件攻击;最重要的是要保持警惕和谨慎,不轻信可疑信息或陌生人的请求。如果遇到任何可疑活动或问题,应及时向有关机构或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今时今日,网络犯罪仍旧猖獗,希望各位不要随意向别人敞开自己的“电子大门”,并且严于律己,不越过网络雷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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