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类275号作品:普法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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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安全法》

本期网络安全知识科普,小编将和大家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现在开始一起学习吧!

网络安全是现代社会中一个至关重要的议题,它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以及个人隐私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作为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对维护网络安全、保护公民权益、促进信息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安全法》明确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网络空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网络运营者需要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严禁泄露用户信息。此外,该法律还规定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要求其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并在发现产品缺陷或漏洞时立即补救,及时告知用户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谨防新型网络诈骗:手机刷单诈骗

案情回顾:

2023年5月11日,市民于女士报警,称自己被骗了48万。前一阵于女士突然被拉到了一个群里,群里一直在发红包,抢完红包让群里的人给指定的博主点关注,点一个关注就可以领5块钱的红包,过了一会儿又发了一个链接,通过此链接下载一个APP,填写上邀请码,就可以再次领55元的红包,这样就可以长期的做任务。就这样,于女士在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内赚了100多块钱。此群一直在发任务,群里也一直在热情的互动,有的人在晒收益截图,截图下面全是聊天记录,里面记录了一天赚二三百等内容,立刻吸引了于女士的注意,就此问如何做任务,对方让她去找管理员领任务,此任务时在微信群里有一个腾讯公益,充80可返150.同时群里还发布了一个信息,每天可以抽中3个幸运观众,可接大单。毫无疑问,中奖名单里面有于女士的名字,接了任务就有老师带领,并且拉到一个小群里面。进去之后管理员让其在里面买东西,群里其他人都发了转账截图并成功体现,但于女士无法提现,老师说是操作失误而且由于于女士个人原因导致其他人也提现不出来,于女士由于愧疚又充了8万元,但还是显示无法提现,就这样于女士在催促和内心愧疚的情况下被骗了48万。警察说,在于女士投钱后的1分钟内,钱就进了好几个账户,报警就是备案,也追不回来了。

案情分析: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本案中,骗子专门建立了虚假微信群聊实施诈骗,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银行卡密码、手机验证码等,违反了该条规定。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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