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类119号作品:网络套路贷科普故事


 

带你揭秘网络套路贷

 

网络套路贷,一贷债似海,

一块还十块,从此背上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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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春天,一个名为“蓝海科技有限公司”(化名)的神秘企业如幽灵般悄然崛起,这家公司的创始人是年仅27岁的林某甲,他与张某乙、刘某丙、林某丁三位同龄伙伴,共同注册了这家看似普通的科技公司。然而,这并非一家普通的公司,而是一个精心策划的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的秘密基地。

“蓝海科技”内部架构严密,如同一个庞大的机器,设有技术研发部、市场推广部、风险控制部、贷后管理部等多个部门,他们利用“易享贷”“满分借”等6个虚构的App平台,以现金贷款或虚假购物再回购的方式,编织了一张针对年轻人的诈骗网。

他们的目标非常明确,专注于那些急需用钱却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在校大学生以及大学毕业五年以内的年轻群体。他们利用这些年轻人的困境,签订虚假合同,以扣除各种费用为名恶意减少实际放贷金额,并通过恶意垒高违约金等手段,将一个个年轻人拖入债务的深渊。

小红,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大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急需一笔钱来支付学费和生活费。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看到了“蓝海科技”的“易享贷”App。广告上承诺快速放款、低利息,听起来是一个解决燃眉之急的好方法。小红没有多想,便下载了App,上传了身份信息和照片等个人信息,申请了1万元贷款。然而,她很快便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陷阱。原本承诺的低利息变成了高额的服务费、保证金和中介费,实际到账的金额只有6000元,远远少于她申请的数目。而当她试图还款时,却发现违约金将近1万元,高得惊人,她根本无力偿还。

催债的电话和短信如同狂风暴雨般袭来,小红的生活被彻底打乱。她收到了合成自己头像的淫秽图片、侮辱性和威胁性短信,甚至她的父母和亲友也受到了骚扰。小红感到绝望和无助,她不知道该如何摆脱这个噩梦,最终选择了结束自己生命这条不归路。

在这个犯罪团伙中,林某甲是组织的核心,他一手操纵着整个团伙的行动。张某乙、刘某丙、林某丁等人则是他的得力助手,分别在这个层级分明、骨干成员稳定的组织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伴随着“蓝海科技”的规模逐渐扩大,他们的纪律也越发严格。部门间禁止相互串门交流,员工不得透露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公司实际地址,甚至贷后管理部门的员工在公司食堂用餐也受到限制。更是明文规定不准向公检法系统子女、政法类、军警院校学生放贷,以避免触及法律的敏感地带。他们通过信息网络在全国范围内长期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据统计,他们累计放款金额达1亿余元,收款金额更是超过2亿余元,非法获利高达8000余万元。这些违法所得被用于支持组织的日常运转,向组织成员发放高额的薪资和奖金。而剩余的部分,则由林某甲等人按比例分配,他们在这个黑色的产业链中享受着不义之财带来的奢华生活。

小红的遭遇只是“蓝海科技”众多受害者中的一个缩影。他们“软暴力”催收手段共计涉及2万余单,导致包括小红在内的30余名年轻被害人陷入自杀、自残、抑郁、退学的悲惨境地。

网络上大量投诉和负面舆论如潮水般涌来,这个犯罪团伙的恶行终于被曝光在阳光之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最终林某甲等人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蓝海科技”的诈骗手段属于典型的网络套路贷,即以网贷借贷平台和借贷 APP 应用为幌子,打着小额贷款公司的旗号,利用借款人急需用钱而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设置各种套路,非法侵占人们钱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为诱饵,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吸引被害人借款,签订虚假借款合同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采用恐吓、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迫使借款人还款,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或故意伤害罪。

常见的网络“套路贷”手段有:虚高借款合同。犯罪分子诱导借贷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收取高额利息。故意制造违约。非法分子在还款日故意失联,使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造成违约。受害人不仅已偿还金额全部清零,还要求偿还高于本金的虚增债务。诱导“以贷还贷”。在受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犯罪分子诱导受害人在指定借贷平台“以贷还贷”,累高债务金额。四是恶意催收。很多人被非法分子恐吓、威胁、骚扰、通讯录发送PS裸照等软暴力手段恶意催债,弄得家破人亡。

面对网络套路贷等诈骗骗局,我们必须要擦亮双眼,不轻信虚假宣传和高额回报的诱惑借款时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或平台,向非法放贷机构或个人借款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借款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注意留存证据,在借贷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便日后维权。

当前,随着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多项文件,加强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各类‘套路贷’一时沉寂。但此类网络贷款平台并未放弃,不断‘乔装打扮’、转换形式卷土重来。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时刻保持警惕,才能避免陷入这些黑暗的漩涡之中。(奎文区检察院苏国强 玄承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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